妾身的事情,是您身边冬顺姑娘。”
冬顺?自从那次从庙里回来之后,冬顺总心神不宁,徽音见她年纪也不小了,正好缪夫人那时候在,听闻她身边的丫鬟要嫁人,就帮忙介绍了一桩亲事。是她女儿夫家的一个族弟,还是个读书人,家境贫寒,但人有才干,想求娶一位能当家理事的夫人,坊间常说宁娶大家婢,不娶小户女,冬顺生的不错,年纪正是花信之年,徽音又给她准备了一份不错的嫁妆。
只是她后来忙着江家和郭家的事情,就没空关心了。
现在听缪夫人说了,徽音心一紧:“她怎么样了?死了吗?”
“没有没有,是有了身子,被狗咬了一口,小产了。”缪夫人早听说徽音对身边的丫鬟特别好,这冬顺一个丫头当然算不得什么,但若是让王妃有芥蒂就不好了。
徽音也松了一口气,这世上除了生死都是小事,她又问是什么原因,缪夫人虽然期期艾艾的,但也说是妯娌之间,妯娌养的狗不小心把冬顺咬了。
“家宅不宁,就容易出乱子,福桂,你让黄医官去看看,该用什么药就用什么药,再看冬顺有什么难为的,帮帮她去。”徽音也只能做到这样了。
……
福桂去了半晌后,过来见徽音,这时候天色已晚,徽音看着她道:“难为你了,明日你歇息一日,不必过来当差。”
“您不必担心奴婢,今日冬顺得知主子记挂,泪流满面,很是感激。”福桂坐在脚榻上,帮冬顺说着话。
“你也太夸张了,这有什么好感激的。”徽音不觉得有什么。
福桂却笑道:“她都嫁出去了,您还让人替她看病,这般大张旗鼓的替她撑腰,说一句不该说的话,娘家人也不过如此了。”说到最后,福桂似乎不愿意说冬顺家的事情,只道:“冬顺后悔了,一直说还想回来伺候主子。”
“让她坚强些吧,我这里不是避风港,既然嫁过去了,就好好经营自己的日子。对了,不是被疯犬咬伤的吧?”人总会美化未曾走过的路,冬顺之前还抱怨觉得在王府当差事情多累心,即便她留在王府也不一定会开心,还不如好好把现在正在走的路走好。
福桂摇头:“不是,就是普通的狗。冬顺爱吃火腿您知晓的,她又有了身子,用火腿熬的大酱骨,太香了,可不就把狗引来了吗?但我想这肯定不是偶然的事情。”
“吃一堑长一智,她身体好生将养着,日后好好过日子,自己也学聪明点。”徽音这次帮她敲打她婆家人,帮她撑腰,但不可能次次撑腰,即便将来她自己的女儿出嫁了,她都不可能这般事无巨细,更何况是冬顺?
福桂道:“是啊,奴婢也是这么劝她的。”
冬顺的事情李澄也知晓,他对徽音道:“当时我就说让你配家里的人算了,你还顺着她的心意,如今还要回来伺候,那怎么成?”
“她在府里伺候也是要配人,也未必就开心,人生在世,哪里有什么桃花源。”徽音道。
这一瞬间,倒是让李澄想起妻子也是远嫁过来的,恐怕当年也是这么辛苦。
福桂平日要当差去探望不了冬顺,倒是乐云去了一回,她专门带了补品过来,见到冬顺躺在床上就道:“我听我家那口子说了,那狗不是疯狗,你这次小产了,但没有伤到根本,好好将养比什么都强。”
即便有乐云安慰,冬顺却并不开心,丈夫是读书人,但却爱面子,故作清高,人不坏,可那种明明攀附王府,又嫌弃她是奴婢的微妙感,即便言语上不说她也能够感受到。
她对乐云说她想回去,之前她被鬼吓了之后,总觉得王府事儿多,她做奴做婢的即便被吓到了,都不能随意哭泣,就从那天开始她就想自由了。王妃也很快同意,甚至没有任何一点儿为难,还赐下一幅嫁妆,嫁的是读书人,可真正嫁了,她觉得比王府差远了。
这家是大户人家的旁支,每日只吃两顿饭,一旬才能吃一颗鸡蛋,一个月才能吃一回肉,更别提她那嫂子,还是秀才的女儿。一身衣裳有三四个补丁,说话办事抠抠搜搜的,她这才知晓为何福桂、秋丰都不肯出来。
这些心酸她和乐云说,乐云也只能劝她好好过日子了,王妃送了她十二抬嫁妆,一百两压箱底,还有昔年这么昔年她自己攒的私房,她们姐妹之间的添妆也好几抬,就乐云给冬顺的陪嫁都有两匹缎子,两根金钗,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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