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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2章 思春了,发发牢骚(第1/3页)

今天对我来说,是个稍微有点意思的一天,所以就多码点字,但现在的这一章,与正文毫无关系。

大家想看就看,不看也无妨。

今年湖南的天气,跟我外甥的脸一样,说变就变,昨天我上班穿着外套,今儿个热的就恨不得把裤子都给脱了。

而几年前,我也不太清楚,到底是多少年了,反正就是这么一个脑残的夏天,我第一次读了剑来。

我最开始读剑来,不是因为别人推荐,而是在一个迟迟找不到工作的下午,无聊刷抖音刷到的。

那视频讲的,不是陈平安,不是宁姚,而是阮秀,就是那句水中有明月,碎碎又圆圆。

惊为天人。

毫不夸张,我就是因为这句话,特地下载了纵横,然后去看了剑来。

可我第一次没看下去。

我从来没见过,有一本小说,看起来跟文言文似的。

想要大致看懂,必须得逐字逐句的读。

而想要真正看懂,逐字逐句还不行,或许要看两遍三遍,要么就去段评里看其他读者的解析。

所以我看的很累,第一次翻开剑来,一章都没看完,我就关了。

因为那时候我很浮躁,我已经失业好几个月了,一直没找到稍微满意的工作。

狗日的衡 阳,工资低的令人发指。

但我还是很庆幸,那年直到冬天,我都没找到工作。

所以中途我又在短视频里刷到了剑来,所以我又去看了。

第二次,我应该看到了十几章。

不过还是没能坚持下去,看不懂是其次,还没啥子爽点。

然后在一直找不到工作的时间里,我就一次又一次的把它翻出来,看个几章又丢掉。

反反复复,一直到陈平安走出小镇。

他带着李宝瓶,李槐,林守一等等,跟拖家带口似的,去大隋的新山崖书院求学。

这一路的山山水水,让我第一次对剑来着迷。

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了,白天看,晚上看,当年高考前都没有这么废寝忘食。

不到一个月,我看到最新章,他娘的,总管这厮,为什么更的这么慢!

我喜欢剑来,同时也讨厌它。

喜欢是因为剑来确实是好书,好的不能再好了。

而讨厌,是因为看了剑来,我就书荒了,其他的,看什么都看不进去,总觉得都是垃圾。

所以我就看了第二遍,这次比第一遍还看的慢,咬文嚼字,经常一章能看半个小时。

有些很好的句子,我能反复琢磨很久。

因为很有味道。

之后找了工作,拿了点薪水,我那焦虑的心逐渐安静下来。

此后就一直追更了。

我看书有个爱好,就是见了很好的片段,某些味道很好的句子,都会划个线。

也正是因为这个,我就经常在无聊至极的时候,反反复复的往前面翻,一点点拆解总管笔下的剑来。

我当然不会说,自己是千万读者里,最了解剑来的,但怎么也能,嗯……能挤进前一百去吧?

我加了书友群,跟里面的人一起读剑来,偶尔也会跟人吵起来。

因为我有很多问题。

我会问,为什么老大剑仙能剑开天幕,送半座剑气长城去五彩天下,而蛮荒大祖却做不到。

为什么裴钱,被文庙放入藕花福地转世之后,不能做个千金大小姐,而是一个小乞丐。

会问既然万年之前,整个人间拔剑向天,为什么万年之后,却又不做那个杀“一”之举。

会问阮秀为什么那么有人性,却不能在小镇一帮孩子里,抢来那个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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