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我并不觉得小说重要,我觉得我们应该写的,是纯理论的东西。但近来,看到很多人因为你的小说发生改变,我就意识到,我狭隘了!”
桑景云笑道:“张先生,这个社会需要小说,但也需要纯理论的东西。”
“那确实!对了云景,你怎么会看上谭峥泓?这小子的国文水平非常差,肯定跟你没话说。”张先生道。
桑景云有些不好意思:“我的国文水平也不好。”很多典故她都不知道,一些生僻字,她也不认识。
其实她跟谭峥泓,很有共同语言。
“你太谦虚了!”张先生开口。
桑景云写的确实是白话文,用词也简单。
但她的语句很流畅,还时不时用到一些他没见过但又觉得无比贴切的新词,书里的各种描写方法,更是让人眼前一亮。
他觉得桑景云这是把国文学深学好了之后的返璞归真!
若是桑景云知道张先生的想法,一定会很无奈。
她能写出流畅的白话文,是因为后世大家都这么写!
她写的新词,其实是上辈子这个时期的一些文人在推广白话文的时候造的。
各种描写方法,也是民国时期的一些文人最先开始用的。
她就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,结果别人觉得她很高。
第146章 《一个士兵》登完
桑景云和谭峥泓回去的时候, 时间已经有些晚了。
路上,谭峥泓絮絮叨叨说个不停:“张先生太过分了!我一直对他恭恭敬敬,他竟然拆我的台!”
刚才他也在场, 张先生说的话,他听得清清楚楚。
张先生觉得他比不上桑小姐就算了, 还一副为桑小姐可惜的模样,太可恶了!
他发誓, 他以后再也不偷他爹的好酒给张先生了!
谭峥泓虽然在抱怨,但看他的表情, 听他的语气, 就知道他并没有真的生气。
有些男人自尊心很强, 受不了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友比自己强,好在谭峥泓不是这样的。
桑景云笑着哄他:“别生气了,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。”
“那是!”谭峥泓得意地笑起来。
送桑景云回家的路上, 谭峥泓在一家卤味店门口停了停,买了三只咸水鸭。
到桑家后, 他将其中一只鸭子给桑家人加餐, 又把剩下的两只咸水鸭给了谭大盛安排到桑家的两个保镖, 并跟这两人拉了一会儿家常。
桑景云看着谭峥泓三言两语跟保镖拉近关系,让两个保镖对他好感大增,有些敬佩。
谭峥泓天生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,他身边的人, 都很喜欢他。
这也是天赋。
桑景云上辈子虽然不缺钱, 但却是实打实的留守儿童。
一直没人关心她, 而这,也让她不擅长用行动来关心他人,很难信任别人。
谭峥泓与她截然不同。
今天白天, 桑景云一直很忙,也就没写几个字。
晚上回到卧室里,周围安安静静的,她拿出纸笔,开始写新书。
写了一千多字,桑景云才停笔,上床睡觉。
这本新书对她来说,比前面三本都要好写,也因为这样,她打算双开写另一本书。
这另一本书,桑景云依旧打算写未来。
不过那本书,写法跟《穿成包身工》截然不同。
《穿成包身工》这本书,她写的时候会小心一些,尽量不写敏感内容,但另一本书,桑景云打算挑战一下某些人的神经。
这本书,她会用东兴的笔名来写,名字就叫《俄国未来》
它不是小说,单纯就是从上帝视角,去写“俄国”的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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