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走在队伍的最前列,王室亲兵们跟随在他的身后。他只要稍微一扭头就可以看出,右翼实际上已经比中军走的要快了。
但这就是约翰想要的。
约翰要做的,就是从两翼快速击溃敌人,然后包抄敌人的中军。为此,他必须要加快前进的速度。
纪尧姆在约翰身边,帮约翰计算着距离。
当距离敌人越来越近,骑士们便开始微微夹紧马腹,让胯下的战马缓缓加速。
骑士们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狂奔的,他们会测算距离,在到了一定距离之后,让战马由慢步变为快步,再由快步变为冲锋。
在此过程中,骑士们会排成紧紧的一列,以加强整体的冲击力。
跟在骑士身后的,则是他们的扈从。这些扈从会在骑士们发动冲击之后,迅速跟上,填充骑士们冲锋留下的空缺,保护骑士们的侧翼。
随着距离越来越近,约翰感觉眼前的敌人越来越清楚。
他开始看见那些人的盾牌上的纹饰,有许多都是西米斯的家族的纹章。
“加速!冲锋!”
纪尧姆的经验告诉他,这时候应该冲锋了。他用力一振缰绳,双腿夹紧,胯下的战马也随之奔腾了起来。其他的骑士也紧随其后,一同向着敌人冲锋。
诺曼骑士们自幼接受骑士教育,其中最重要的一课就是运用骑枪冲锋。
他们将手中的长枪放平,用腋窝夹住枪尾,右手死死抓住枪柄,用自己的胳膊形成稳固的三角形。
这样子,可以将长枪、人、马合为一体,在枪头撞到敌人的瞬间,将庞大的势能释放出去。
对于约翰来说,这是他第一次亲临战场。胯下的战马越跑越快,鼻息中呼出的白气蒸腾,眼前的敌人也越来越近。约翰甚至可以看见他们惊恐的脸庞,还有颤抖的双腿。
面对骑兵冲击,最重要的就是士气。
假如敌人能保持紧密的阵列,那就算诺曼骑士的冲击力巨大,遇上那样的敌人肯定也会损伤惨重。
可惜,眼前的爱尔兰人没有那样的纪律。
前几排的士兵在看到诺曼骑士气势如虹的架势后,瞬间就失去了勇气,想要躲到后排去。而后排的士兵在前面后退的人的冲击下,阵脚开始变得混乱了起来。
凯曼领主只能瞪大了双眼,眼看着诺曼骑士如同铁锤一般,砸进他的阵列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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